3月
20日,国家科委常务副主任蒋民宽在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武汉光谷的请示上批示:“国务院:武汉光谷是我国内地建设得比较早、比较成熟的一个开发区。如果在内地也搞几个试点,建议先批准东湖这个点。”
4月
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转报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武汉光谷请示。在请示中请求国务院在武汉东湖地区划出43平方公里左右的区域,建立外向型、开放型的新技术开发区。
5月
3日,国家科委科技促进发展中心和光谷规划办公室联合组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讨论会在武汉召开。这是我国第一次召开这类会议。
6月
1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光谷的若干试行规定和试行规定的实施方案》(武政〔1988〕51号文)。51号文件第一次正式颁布了光谷优惠政策,并决定成立光谷指导委员会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光谷管理办公室,同时撤销光谷规划办公室。
8月
23日,全国第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光通信产业集团——长江通信产业集团在汉成立。
9月
12日,国家科委主办的第一次全国新技术开发区工作讨论会在武汉召开。武汉光谷管理办公室在会上重点介绍了光谷建设情况。
10月
8日,武汉市编委下发武编〔1988〕187号文件,批复光谷管理办公室为正局级单位,下设综合处、业务一处、业务二处,事业编制30名。
12日,光谷管理办公室第一次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在11月份结束,选聘了26名工作人员。
20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光谷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吴厚溥副市长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市科委主任郭友中和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国威任副主任。
11月
18日,光谷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光谷管理试行办法》、《光谷新(高)技术企业核定试行办法》。
24日,武汉市第一火炬计划工作会议召开,由此开始在全市组织实施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宗旨的火炬计划。
2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任命市科委副主任鄢祖林兼任光谷管理办公室主任。随后下发文件,聘任刘家栋、侯汉屏为光谷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12月
1日,由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防科工委和中国科学院联合主办、武汉光谷管理办公室承办的全国首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学术研讨会暨产品展示会在武汉开幕。
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光谷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并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国家科委常务副主任李绪鄂、湖北省科委党组书记李效时、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光谷指导委员会主任吴厚溥等出席挂牌办公仪式。
9日,国家科委常务副主任李绪鄂同志考察光谷,要求“把科技放到第一生产力的位置上来,把东湖之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潜能发挥出来,推动科研院所走上自立发展的道路,推动企业走上依靠科技取得效益的道路。”
2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光谷管理试行办法》和《武汉市光谷新(高)技术企业核定实施办法》。
29日,武汉光谷管理办公室召开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会议确定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各处的职责。